联系我们CONTACT US

  • 义乌荣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哪些作品可以申请义乌版权登记

哪些作品可以申请义乌版权登记

作者:义乌荣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08 08:26:47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哪些作品可以申请义乌版权登记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它与传统的著作权有什么不同...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著作权是基于文学作品的合法民事权利,那么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网络著作权的概念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在网络环境中对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层,相对于传统作品,是指传统作品上传到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此外,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我国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在第10条中增加了10多条关于著作权权利具体形式的规定,其中第12条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承认传统的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中享有受保护的地位。《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种作品的数字形式。在网络环境下,其他在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具有独创性,能够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性成果,应当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作品的数字形式和新的数字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媒体,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法定许可条件,擅自复制、转载和传播他人作品,均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犯,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在申请版权登记的时候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对于这个问题想必大家都有这样的疑问,那么今天就给大家介绍申请著作权登记都要什么材料的?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有关证明和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其中:

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

(4)权利归属证明(职务创作)

(5)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6)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7)作品登记委托书;

(8)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版权所有:义乌荣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