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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著作权登记的基础常识普及

作者:义乌荣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25 08:12:31

著作权相对于商标、专利来说,其关注度较低。因此很多人对义乌著作权登记的一些基础常识还不了解,所以小编就简单整理了几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拥有哪两类权利? 1、经济权利,可以让权利人从他人对其作品的使用中获取经济报酬。 多数版权法规定,权利人享有授权或制止对其作品的某些使用,或在某些情况下,从对其作品的使用中获取报酬。作品的经济权利所有人可以制止或授权。 2、精神权利,保护作者的非经济利益,维持和保护他们与其作品之间的联系。 广为认可的精神权利的例子包括要求对作品标明作者身份的权利(有时被称为确认作者身份权或署名权),以及反对对作品进行可能损害创作者声誉的修改的权利。(有时被称为保护作品完整权)。

二、C符号代表着什么? 过去,一些国家制定了法律,要求版权持有者履行某些手续,以便获得版权保护。这些要求之一就是要使用一个表明要求版权的标记,例如符号C。现在,要求履行版权手续的国家已寥寥无几,因此使用这种符号也不再是法律要求。然而,许多权利人仍然使用符号C,以便清楚明确地强调其作品受到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而非限制较弱的许可。

三、有无版权登记机构/交存机构?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没有可检索的国际登记体系或者数据库。 这是因为版权保护一般是自动的,并不取决于登记与否。有些国家设有版权自愿登记/交存机构,这时对作品进行登记不失为明智之举,因为在发生争议时,比如关于作品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时,登记将会使你大受裨益。

四、在国际上能使用版权保护自己的作品吗? 首先,版权保护在所有《伯尔尼公约》成员国自动获得。尽管这些成员国的具体适用法律略有不同,但总体上是高度相似的。 对于那些尚未加入《伯尔尼公约》的国家,必须记住版权法具有地域性。换言之,版权法只在制定了该版权法的国家适用。因此,若想在国际上保护自己的作品,必须做一番调查研究,确保你的作品符合你希望得到版权保护的国家的相关法律要求。

版权归属常见问题汇总

一、译作的版权如何归属?海外作品翻译成中文后,就构成了著作权意义上的翻译作品,是有版权的。一般情况下,中文译本版权是归翻译者的。还有一种情况,假如出版社购买了一部海外作品的版权,例如出版社引进的某系列图书,并委托他人进行翻译。那么这个中文版权需要出版社与翻译者进行约定。在这种情况下,版权通常归属引进方、出资方,也就是委托方,而非受托方。委托方和受托方在合同中对中文版权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中文译文版权应该归受托方即译者所有。

二、职务作品的版权属于谁?在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对于以下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例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改编权等)则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三、书本封面及插图的版权归属谁?插图作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它的版权属于作者。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是自发表之日50年。图书封面一般情况下是出版社自行设计,或委托设计公司进行设计,具体归属问题,则要看双方的合同约定,出版社一般都会约定封面设计版权归自己。如果对已发表、尚在版权保护期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进行再创作、改编演绎,也需征得权利人的许可。当然有一种情况除外,就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教科书使用已发表作品的话,这是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可以先使用后付酬,不需要获得权利人许可,相关稿酬标准也有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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