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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版权登记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作者:义乌荣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04 08:19:02

软件著作权版权的使用寿命是多少?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操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计算机软件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一,计算机软件一般需要申请义乌著作权登记,那么软件著作权作品版权的使用寿命有多长?

版权的使用寿命有多长?根据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持续时间根据不同的权利而不同,有些权利不受持续时间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0条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保护期没有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的生命和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在已故作者去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结束。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和著作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署名权除外),发表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保护期为50年,至作品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止。但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出版,本法将不再保护它们。电影作品、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和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受保护50年,至作品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止。但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本法将不再保护它们。

计算机软件登记著作权期间的规则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39号)的有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一生及其死亡后50年,至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软件是一个合作开发,在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结束。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发布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软件在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布,则本规定不再保护。第十五条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或者终止后,其著作权由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承担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不承担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目前版权登记申请程序包括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流程:

递交申请书-版权中兴受理-审查员审查资料-登记证书获得;

所需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

4、作品说明书、权属说明;

软件著作权纠纷如何解决

<一、软件著作权纠纷如何解决

1、调解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能予以强制执行。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调解协议执行的,调解协议即失去效力,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2、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著作权的仲裁由著作权仲裁机构进行,主要适用于对著作权合同纠纷的解决,而且在著作权合同中必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能进行仲裁。著作权仲裁机关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诉讼

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方式。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通知,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注意: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义乌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侵权责任。第6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他人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方法、设备或者材料,而上载、传播、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改后第四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追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民事侵权责任。

最近,不少人在咨询,被告知图片侵权了,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可能比较常见,比如,网站所有者,自媒体运营者,就可能遇到这种问题,可能会被有人告知图片侵权了,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网上有人说,这是骗子,不用管。虽然这种观点听起来比较靠谱,但实际上可能会误事,最终导致更大损失。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

第一,要了解对方的要求及原因,到底是使用了别人的图片还是其他原因。如果对方称网站或自媒体使用了别人的图片,那可能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人可能享有特殊图片的专有传播权的,即只要不经过其同意,使用图片都可能构成侵权,是需要赔偿的;

第二,确定争议图片,一定要了解清楚争议的到底是哪张图片,明确具体图片后,一定要先自查本身使用的图片有没有合法来源,如果没有,第一时间下架,向对方赔礼道赚,争取宽大处理,因为在国际上,使用别人的东西与盗窃无异,且中国的法律也认为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第三,下架后,如果对不还不放过,要求赔偿如何处理。这就需要一个处理技巧,因为处理得当可能花很少的钱就可以把事摆平,处理不当,可能会引来官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时,最好的办法是,搞清楚对方有无证据及权利来源是否合法。这个可能是比较技术和专业的的问题,但是相信有万能的网友,总会提供帮助的。

第四,双方谈不拢,对方要价过高,有人称是某某法院的如何处理?网上也有人称可能是骗子,不要管,这种做法也不可取,因为,完全真有可能真的就是法院打来的电话。这时候,正确的做法是,不要慌,听听对方怎么说,如果对方直接要钱,那就要慎重了,如果对方说要给送达材料,那就如实提供吧,毕竟,民不与官斗,且法官还有自由裁量权,那就太大了。

特别提示,如果对方称是互联网法院的,那千万别慌,根据三个互联网法院的官方网站,一步一步提出自己的意见就可以,最好不要不理别人,吃亏的可能就是自己了。最后,一点忠告:要想人不知,除自己莫为,出来混总是会还的,不要图一时省事,用别人的图片,要有知识产权意识,免得为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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