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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作者:义乌荣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05 08:12:05

软件著作权需要年检吗

一、软件著作权需要年检吗

软件著作权不需要年检。著作权是随着作品的完成作者便自动取得的一项权利,因此不存在所谓年检。即使是经过登记的著作权,其本质上仍为著作权,无需年检。

二、软件著作权有效期限

(一)个人开发的软件其保护期为五十年,自其死亡之日起开始记算保护期限,保护期终止之日为死亡之日五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如果是自然人合作开发的,其软件的著作权是共同所有的,则保护期的起算时间从最后一个享有著作权人死亡之日起开始记算。(二)若开发的软件是由企业开发的,那么其保护期限应从申请之日开始记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方首次发布期或者首次登记的时间开始记算。如果企业在开发完成此软件五十年内未进行发表或者为申请备案登记,那么软件在开发完成五十年后,其著作权不受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法,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期限为二十五年,超过二十五年,可以申请续展一次。

三、软件著作权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六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转让和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影视剧本一经完成,就应该尽快办理义乌著作权登记;影视剧本未完成之前,编剧或者制片方也可以就其故事梗概、分集大纲等申请办理版权登记。那么剧本如何版权登记呢?下面我们来看一看。

一、为何要进行剧本版权登记?

著作权登记的理由可以归纳为两点:

1、方便版权交易:

剧本的版权登记可以直接证明其版权归属,在市场交易中,制片方通常把它看作是编剧的授权证书。

2、证明性材料:

如果以后影视作品出现版权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版权登记可以作为证据。

二、剧本版权登记的步骤流程。

1、登记材料准备

申请书;版权登记申请书;证明权利归属;申请者身份证明;样品工作;工作手册;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审核申请材料;

3、联机登记;

4、申请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好;

5、著作权大厅登记;

核实补正阶段:实质性审查→补正通知→60天提交补正材料→确认无问题→30个工作日发放登记证书。

一般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都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一定的报酬,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这种情况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那么什么是著作权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形呢?什么是著作权合理使用?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且无须支付报酬的一项制度。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条件构成著作权合理使用,一般须满足以下适用条件:

1)作品应当是已经合法发表的作品,未发表的作品通常不适用合理使用;

2)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尊重作者的人身权;

3)合理使用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且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三)的范围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著作权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十三种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版权有继承这一说吗?

一般而言,继承人对著作权的继承,主要是继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间的著作财产权。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权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继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的著作财产权。版权继承是版权转移的一种方式。版权所有者去世后,他人依照有关继承法律的规定承受其版权,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由于版权人身权利与作者不可分离,版权继承仅指版权财产权利的继承。

版权继承权与有形财产继承权的原理基本相同,但由于版权保护有期限,版权继承也有期限,并依法律对作者去世后版权保护期的规定不同而不同。例如,版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则版权可继承期限为50年。50年过后,版权失效,版权继承权便不复存在。

继承条件版权的继承内容、范围、顺序等因各国法律规定不同而异。版权继承人享有版权的法律地位与原版权所有者相同。使用作者已去世的作品,须经版权继承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尽管版权人身权利不可继承,但继承人有义务保护其不受侵犯。为了鼓励作品的传播,有的版权法规定,在作者生前未表示不同意的情况下,版权继承人可以行使其遗作的发表权。如同作品原件财产权的转移不等于作品版权的转移,作品原件财产权的继承亦不等于作品版权的继承。

版权继承的特征1、绝对权。著作权继承不能变更登记,而且也没有交付。

2、双权利人。在继承完成后,著作权的所有权人成为了两个人,一个是著作人身权的所有权人,即作者。一个是著作财产权的所有权人,即继承人。

3、限制继承。继承人却不能任意修改继承的作品。比如,继承人不能把一篇文章中的某个段落删除,也不能将几篇文章重新组合。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继承人继承的只是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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