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CONTACT US

  • 义乌荣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义乌音乐版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义乌音乐版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作者:义乌荣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4 08:49:57

对于艺校生或从事艺术创作的群体而言,美术作品与其自身利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对于社会和艺术范畴而言,也是一种价值的体现,美术作品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一,作者对著作权不受侵犯。艺术品,是指以线条、颜色、或其它方式,如绘画、书法、雕塑等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造型艺术作品。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越来越多的艺术作品被运用到短视频、图文等表达形式中,美术作品的侵权问题日益突出。较多的违法者,擅自将创作者的版权作品进行交易出售,侵犯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我们可以通过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来加以防范和维权。那么,义乌版权登记有什么作用呢?对创作者来说意味着什么?

作用一:维护权利。艺术作品注册的最大好处是进行维权保护,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版权板块的清算,提供证据。版权本身随作品的产生而自动产生,因此不必像商标、专利那样申请,但如果未经注册申请注册,创作者的作品在受到他人侵害时,就会出现维权难、举证难的局面。针对以上问题,相关法律规定了《作品自愿登记办法》;第一条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版权纠纷,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作品应进行自愿登记。作者或其他版权人无论注册与否,不会影响其依法获得的版权。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对外国作家或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的著作权人进行作品登记。本作品注册申请者应为作者、其他拥有版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专有权所有者及其代理人。

作用二:宣传交易。美术作品的版权注册能更好地宣传其作品。在艺术品版权交易过程中,如果买方需要提供类似的证明作品版权的文件,本公司可以提供版权证明文件,在版权归属确定的同时,也有利于作品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作用三:奖励提升。此外,学校、机构个人可凭证书获得职称晋升、奖励和政策扶持。

作用四:创业投资。版权是企业进行投资、参与和融资的有效无形资产,是企业申请产品注册的前提。让企业获得省、市和国家的优惠政策,使企业更好地发展。就个人而言,可以从、开始、投资、帮助其在发展初期建立一个良好的基础,避免后期的麻烦。以上为美术作品的版权登记功能介绍,如存在其他美术作品版权注册问题,欢迎在线咨询。

哪些行为属于版权中的发表权?

创作者决定将自己的作品公布的权利就叫做发表权,这是版权中的诸多权利之一。这需要有一定的行为来行使实现。小编在下文列举了几种行为,供大家参考。

一、版权中的发表权行为1、作者与图书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以图书形式出版作品。2、作者同意在公众场合表演、放映、展览、广播其作品。3、作者同意将其作品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提供给公众,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作品。4、作者同意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以将其作品固定在载体上。5、作者向报社、杂志投稿,视为作者同意发表作品。但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报纸、杂志社有权决定是否在本社的报纸或杂志社上发表作品,但在没有作者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接受作品的报纸、杂志社无权将该作品再转投其他报纸、杂志社,也无权将已在本社发表过的作品擅自使用在本社出版的其他刊物上更无权未经作者同意摘登其作品。

现在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电视剧,在网上看到的小说,在图书馆里见到的各种书籍,听到的歌,他们都是有着著作权,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著作权保护地域范围是什么呢?

一、著作权保护地域范围划分《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著作权的内容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一)人身权(亦称精神权利):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作者有权发表或不发表其作品,在不同场合发表;(2)署名权,以在其作品上署真名、假名,或不署名,或以后署名;(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比如授权出版社的编辑修改;(4)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他人不得分割、断章取义、歪曲、篡改;

(二)财产权(经济权利):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经济效益:复制、翻译、改编、表演、广播、展览、拍制电影、电视或录音等;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数字化或非数字化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中的程序本身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通过演员的声音、表情、动作在现场直接公开再现作品,以及通过放映机、录音机、录像机等技术设备间接公开再现作品或者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首次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改变原作品的表现形式,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原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怎样进行作品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应向当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作品登记,在办理手续时应填写《作品登记表》和权利证明,交纳相应的登记费。作品登记后将予以公告。


 

版权所有:义乌荣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