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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义乌荣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6 08:53:32

软件转让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吗?现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有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需要明确的是否采用书面合同来实现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完全属于私权。在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时,签订书面合同自有其必要性。

理由是:一、签订书面合同能够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防止不必要的纷争产生;二、软件转让合同涉及转让的目标(是部分转让还是全部转让该软件)、转让的期限(短期还是永久转让该软件)、转让的价格及价金的支付(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全部价款)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不用书面方式一般不容易明确,而且不利于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

作品著作权登记指南:

1、什么是计算机软件?

答: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能实现一定功能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2、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

答: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3、哪些人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

答: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通过合同约定、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4、软件著作权可以保护软件的思想、算法和技术方案吗?

答: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程序及其技术文档的表达,即保护语句序列或指令序列的表达以及有关软件的文字说明表达,而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5、什么是软件开发者?

答: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6、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

答: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7、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

答: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8、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

答: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9、职务开发软件和非职务开发软件怎样界定?

答:自然人利用业余时间及个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开发完成的,并且与本人的本职工作内容无直接联系的软件为非职务开发软件。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或者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或者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自然人的开发行为属于职务开发,软件为职务开发软件,该软件著作权由单位享有。

10、软件相似是不是就视为侵权?

答: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11、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

答: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著作权人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对已登记的软件给予重点保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对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可以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起到减轻举证责任的作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有关规定,证书可以作为软件企业申请减免税收的证明。

12、只有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后才有版权吗?

答:软件开发完成后著作权自动产生,不论是否登记,都享有著作权。

13、申请登记的软件名称是不是不能与已登记的软件名称重名?

答:只要是独立开发享有著作权的软件都可以申请登记,软件名称可以相同或相似。

14、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吗?

答:只有著作权人才可以申请登记;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登记。

15、个人申请登记要提交什么身份证明文件?

答:需要提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4,如果是二代身份证则正反两面信息都要复印。

16、法人申请登记要提交什么身份证明文件?

答:公司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需要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机关需要提交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都应是A4格式。

17、营业执照需要盖章吗?

答:需要。

18、外国公司可以在国内进行登记吗?

答:可以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进行登记。

19、外国公司登记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有什么要求?

答:外国公司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需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同时所有的外文文件需要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20、合作开发的软件由谁进行登记?

答: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申请者签章时只需由此著作权人签公章。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很多影视工作的创作者对于影视作品的归属问题还有一定的不解,其实影视作品著作权是一个比较有用的权利,影视作品在创作以后应该及时的申请作品著作权,只有将影视作品著作权才能对作品进行很好的保护,今天就让小编来为你科普一下关于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相关内容,也带您了解影视作品被侵权了要如何处理。

影视作品著作权归属根据相关规定,影视作品著作权归属认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五点:

1、如无相反证据,以影视作品明确标明的权属信息确定著作权人;2、未明确标明权属信息,无相反证据的,以在影视作品上署名的出品单位为著作权人,无出品单位署名的,以署名的摄制单位为著作权人;3、行政机关颁发的各类许可证可以作为确定著作权人的参考,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权属的依据;4、无相反证据的,境外机构对影视作品权属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件,可以作为认定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据;5、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合同约定的,依合同确定制片者及著作权归属。

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影像作品侵权的认定主要看其是否具备以下条件: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影像作品。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著作权涉及的保护范围可以说也是比较广泛的,所以在平时的时候对于侵权这方面的问题大家也一定要特别的注意,即使在转载文章的时候,首先需要了解一下转载文章只修改标题侵权吗?想要知道是否侵权,请跟着小编认真阅读下面文章内容。转载文章只修改标题侵权吗?

1、要分情况的,文章禁止转载的肯定侵权,未禁止转载但未支付报酬的也算侵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3、因此,如果在网上发表文章时作出了不准转载的声明,其他网站转载是一种侵权行为;或者,虽然没有作出不准转载的声明,但其他网站转载时没有支付报酬,也应该是一种侵权行为,可以要求侵权者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转载文章时的注意事项

1、文章的价值转载文章不仅是为了使网站内容充实,更重要的目的是吸引用户阅读,因此,文章的价值是站长首要考虑的要素。独具风采的文章在吸引用户关注方面竞争力强劲,这样的文章肯定会具有闪亮的标题和丰富的内涵,因此,如果拥有一个平凡无奇的标题同时内容上也不出奇,那肯定不能算得上是一篇有价值的文章。另外,有价值性的文章应该给网站带来正面的影响,那些低俗吸引人的内容是不宜转载的,于是,在考虑到文章的阅读价值时也要考虑到文章本身的影响力,正能量的文章是值得考虑的。当然,文章选择的时候也应注重相关性。

2、.版权的问题转载文章都会遇到一个问题,即是否加上对方的版权。不过,笔者还是建议加上对方的版权链接,这样一方面给对方网站以尊重,也不会招来对方网站投诉,而且另一方面也为网站树立正面形象提供了较大帮助,因为网站既然不会将对方网站的文章版权篡改成自己的,那就说明了此网站还是以诚信经营立足于市场中。如果不想为对方网站平白增加一条外部链接,也可直接写明对方的网站名称,即使加上了版权链接,也是很应该的,参加分割文章带来的推广效果自然为要为对方做点事情以作回报。因此,不要为版权而纠结了,心胸开阔推广也更加顺利。

转载文章只修改标题侵权吗?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重视,自然您对于著作权也是比较重视的,想要了解此问题的朋友请认真的阅读以上文章内容吧,毕竟在文章中小编对于这个问题已经为大家做了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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