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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著作权登记包含的类型

作者:义乌荣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9 08:06:05

电影版权获得的收益组成部分有哪些?

国内电影近年来发展迅猛。每个月都有佳片上映。例如此前备受赞誉,票房屡创新高的—哪吒之魔童降世。以电影版权的角度出发,你了解电影收益组成部分有哪些吗?

一、电影版权收益组成部分

1、电影票房收益:一部电影产生了票房,无论高低那都要先交纳3.3%的营业税和5%的电影专项基金,这个是硬性规定,如果票房在6个亿以下,还要缴纳中影数字代理费1%-3%,扣除上述部分91.7为可分账票房。在91.7%的净票房收入中要扣除院线提成的57%,剩余的43%为投资方和发行方收入,发行方会根据早期约定的宣发费提走5%-7%,剩下的就是38%左右为真正电影投资方收入,也就是说电影票房收入的38%才是投资方收入,再乘以个人占比就是个人票房分账!

2、电影版权收益:电影出品方卖给电视台所取得的收益也是属于电影版权收入的一部分!

3、网络版权收益:电影的出品方将电影版权卖给网络商,比如:爱奇艺,优酷视频,腾讯视频等网络播放平台所取得的收入也属于电影版权收益的一部分!

4、广告版权收益:在电影中植入的品牌广告也属于电影版权收益的一部分!

5、海外版权收益:电影的出品方直接将电影的放映权卖给海外出品公司,海外出品公司对该电影有地区的放映权,这一部分收入也属于电影版权收益的一部分!

6、线下活动收益:剧组主创人员受邀参加各种主办方活动的相关收入也属于电影版权收益的一部分!

7、电影周边收益:电影中存在的元素,人物造型的周边都属于电影版权收益的一部分!

著作权转让与著作权许可的区别

一、著作权转让与著作权许可的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受让人在转让完成之后成为新的著作权人,他对作品享有相应的财产所有权,他既可以使用它,也可以处分它,并获得相应的收益;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合同获得的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作品的权利。因此他通常又被称为作品使用者,而不能称为著作权人。他的处分权受到约定条件的严格限制。

其次,著作权的转让无所谓期限的问题,即它总是指将著作权或者其部分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让渡给他人。除非有民法上关于民事行为绝对无效或者相对无效的理由,如合同违法、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等,否则著作权的一旦转让出去便是不可逆转的;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通常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许可使用期届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又回归著作权人。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特征

(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

(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

(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三、著作权许可的类型

1、普通许可,也可称一般实施许可或非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作品以及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2、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是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排他许可的独占程度比普通许可高,比独占许可低。

3、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在约定许可期内自己也无权行使相关权利,更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独占许可协议即独占许可合同,是国际许可合同的一种,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种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为此,受让方需向供方支付相当高的使用费和提成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接下来由的小编为您介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1、申办人自行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专有合同;

2、申办人提交的内容文件自己保存一份,方便在补正程序中保持资料内容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可以选在登记大厅办理也可以选在快递或挂号信号寄到中国软件义乌版权登记部;

4、在线打印申请表,不要自行更改表格格式;

5、表格内信息栏地址请注意准确填写,是之后邮寄证书或其他资料的地址;

6、如果著作权人是企业法人,需要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的正副本,加盖企业公章;

7、如果著作权人是自然人,需要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有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网上下载);

8、如果著作权人是外国自然人,需要提交护照复印件以及护照的中文译本,译本需要由翻译人员的签名盖章。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凡已办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中国藉的软件著作权人将其在中国境内开发的软件权利向外国人许可或转让时,应当报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据,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原则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但职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有一定的特殊性。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软件著作权想要登记该如何查询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登录中国版权官方网站;

2、登陆以后在我的账号点击“我要查询”;

3、输入想要查询信息;

4、下载查询申请表,打印申请表,签字盖章;

5、将申请表寄送或交至中国版权保护机构,按照要求,缴纳查询费,即可完成查询的提交;

6、提交后10个工作日前往领取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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