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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文字作品版权如何查询?

作者:义乌荣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9 08:38:38

一般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都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一定的报酬,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这种情况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那么什么是著作权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形呢?什么是著作权合理使用?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且无须支付报酬的一项制度。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条件构成著作权合理使用,一般须满足以下适用条件:

1)作品应当是已经合法发表的作品,未发表的作品通常不适用合理使用;

2)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尊重作者的人身权;

3)合理使用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且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三)的范围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著作权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十三种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租音像制品能认定为侵权行为吗?侵犯录音录像著作权怎样赔偿?

如今的音像制品一般是用MP3、光盘等为媒介进行宣传售卖,因此音像制品很容易被盗版侵权。那么出租音像制品能认定为侵权行为吗?侵犯录音录像著作权怎样赔偿?小编马上为您解答。

一、出租音像制品能认定为侵权行为吗?

1、营利性的出租音像制品,需要取得“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即属于侵犯著作权人的出租权行为。

2、相关规定:(1)《著作权法》规定: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2)《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六条国家对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活动。

二、侵犯录音录像怎样赔偿?音像制品侵权一般侵犯的是著作权,那么其赔偿应当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那么根据该规定赔偿的计算方式有三种:2、以侵权人违法所的计算;1、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计算;3、法定赔偿,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这三种计算方式是有顺序的,第一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计算,第二以侵权人违法所得计算,第三进行法定赔偿。只有在前一种方式无法计算时,再考虑下面的计算方式。

哪些作品受版权保护?

在中国,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那么哪些作品能受到版权保护呢?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有哪几类?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

7、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纯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体形象的图片。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解剖图

13、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挡。.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文挡: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15、民间文字艺术作品: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美术著作权是属于著作权的一种,办理美术义乌版权登记的时候根据登记的方式不同,申请登记人的不同,所需要的资料也不一样。本文中小编就介绍一下个人作者身份委托作品的美术著作权代理登记的所需资料。

美术著作权个人作者委托作品代理登记的所需资料:

作品登记申请书;

作品登记表;

权利保证书;

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

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美术作品照片二份(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代理登记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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